电子信息学院 2025-2026 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

 2026/5/27  来源: 李金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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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满足学生个性发展,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根据《重庆工程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2025 年修订)》(渝工程院教〔202584 号)和《关于做好 20252026 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》教函202656 号的相关要求,为做好我院 2025—2026 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转专业接收工作,特制
定本方案。
一、组织领导
(一)成立工作小组
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,全面负责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统筹协调,成员构成如下:
组长:余成波
副组长:谭思宇、景兴红
成员:张仁永、李金琼、宋曼、张冬雪、陈印
(二)工作小组职责
1.制定、修订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,报学校教务处备案后公示实施;
2.严格审核申请学生的资格条件、成绩证明等材料;
3.组织开展转入资格评审、综合评议工作,确定拟接收名单并公示;
4.受理学生咨询、申诉,协调处理转专业过程中的各类问题;
5.做好转专业后续课程衔接、学分认定、补修安排等工作。二、接收条件及接收人数
(一)接收专业及人数
学院 2025-2026 学年第二学期开放通信工程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,具体接收计划根据各专业办学容量、师资配置等确定,如下表所示:
序号
接收专业 2023级 2024级 2025级
1 通信工程 / 5 12
合计
/ 5 12
(二)接收条件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未受过纪律处分;
2.学习态度认真,已修课程成绩均为合格以上;
3.对申请转入专业有明确的学习兴趣和职业规划,具备该专业学习所需的基础能力;
4.生源类型要求:普通高考物理类(理工类)考生;
5.认可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,同意按要求完成课程补修(补修课程清单由教务科提前比对)。
(三)不予申请转专业的情况
1.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及专升本学生;
2.学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;
3.当年执行单独招生计划、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,包括:定向、3+2、3+4、国家专项、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等形式招录的学生;
4.艺体类专业与普通类专业之间;5.处于休学、保留学籍期间的;
6.应予退学、取消学籍、开除学籍的;
7.已转过专业 2 次的(不包括大类招生专业分流);
8.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。
(四)学生降级说明
1.经教务科课程认定后,经转专业工作小组审核,若申请转入专业与原专业课程衔接差异较大,为确保能完成转入专业全部课程学习,可建议学生降级至低 1-2 个年级学习;
2.学生可自主选择是否接受降级,若不接受,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;若接受降级,需按新年级人才培养方案执行,原修读合格课程按学校学分认定规则处理。
三、工作流程
结合学校《关于做好 2025—2026 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学院具体工作流程及时间节点如下:
(一)方案公布
5 月 27 日,学院将经学校教务处审批后的转专业方案在学院官网进行公布,并接受学生咨询。
(二)学生申请
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填写《重庆工程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》(附件 1),分校区分别提交到现所在学院。联系方式详见《二级学院转专业联系方式》(附件 2);报名截止时间为 6 月 3 日下午 16:00 前。每名学生仅限提交一个转专业申请。
(三)学生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审查
学生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审查(转专业不超过 2 次,不包括大类招生专业分流),并于 6 月 5 日前将《重庆工程学院学生转专业统计表》(附件 3)电子版、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(纸质版)提交教务处。
(四)教务处进行学生类别审查教务处对转专业学生类别进行审查,6 月 9 日前将审查通过的学生名单及申请表返给各接收学院。
(五)接收学院开展考核与审批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查,根据工作方案组织
考核与审批工作。
1.若申请人数≤接收人数,审核通过的学生直接进入拟接收名单;
2.若申请人数>接收人数,按以下规则择优录取:以已修必修课程平均绩点(GPA)排序;如绩点相同者,同大类转专业优先于其他大类;同年级转专业优先于降级转专业;优先录取已修《C 语言程序设计》课程,并按该课程成绩情况排序;若仍相同,参考《高等数学》平均成绩;
3.工作小组将评议结果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,审议通过后,教务科于 6 月 22 日前将《重庆工程学院学生转专业统计表》(附件 3)电子版、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(纸质版)提交教务处。
(六)教务处公示及发布转专业结果
6 月 26 日前,教务处完成各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的审核及公示。学校公示满 3 天且无异议后,以正式文件发布 2025—2026 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学生名单。转专业结果一经公布,不得变更。
(七)学籍调整及学生个人学习计划制定
转专业文件发布后,教务处统一进行学籍调整。学生于下学期开学到新专业、新班级报到,并按新专业学费标准结算费用。转专业学生根据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学期教学计划,在接收学院的指导下,认真制定每学期课程修读计划,做好个人学习进度安排和学业发展规划。
四、咨询联系方式
为方便学生了解转专业相关事宜,学院设立专门咨询渠道,具体信息如下:
1.政策咨询
教务科李老师:023-62846867,学院办公楼 205 室
2.专业咨询
通信工程专业:陈老师,13527482378,办公楼 105 室
五、申诉渠道
为保障转专业工作的公正性,学院建立申诉处理机制,具体流程如下:
(一)申诉方式
学生如对转专业工作有异议,可发送申诉材料到dzxy62841305@163.com 或到学院书记办公室(办公楼 209 室)向书记当面进行申诉,申诉时需说明申诉事由及相关依据。
(二)申诉处理流程
1.受理阶段:学院在收到申诉申请后 1 个工作日内,审核申诉材料是否完整、申诉事由是否符合受理范围(仅限资格审查、考核过程、成绩统计等环节的异议),对符合条件的申诉予以受理,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学生理由;
2.处理阶段:转专业工作小组成立申诉调查小组,在受理申诉后 2 个工作日内,通过查阅约谈相关人员、复核成绩等方式开展调查;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调查情况,作出处理决定(维持原结果、调整结果等),并将处理决定告知申诉学生;
3.反馈阶段:若学生对学院处理决定仍有异议,可向学校提出申诉,由学校进行最终裁定。
(三)注意事项
1.申诉需在公示期内提出,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;
2.学生需对申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若存在捏造事实、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,将按学校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;
3.学院对申诉人的信息严格保密,保障申诉人的合法权益。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由电子信息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解释。若与学校转专业政策不一致,以学校政策为准。
电子信息学院
2026 年 5 月 20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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